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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如何进行赔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对合同效力会有什么影响

  用人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原合同继续生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履行;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

  三、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发生纠纷可以仲裁吗

  金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发生纠纷是能够申请劳动仲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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