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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形?

雇主不及时支付雇员工资或支付雇员工资不足,我们可以称之为拖欠工资。

那么,实际上,雇主拖欠工资的时间有多长?我相信很多人对此了解不多。让我们通过边肖给你一个详细的答案。首先,它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劳动者超过规定时间的工资。

下列情况不算不合理拖欠工资: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资源无法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

雇主受到生产经营困难和资金周转困难的影响。在征得雇主工会同意后,它可以暂时推迟向工人支付工资。延长时间的最长期限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是不合理的。

第二,拖欠工资多长时间

参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必须在雇主和雇员商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应该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工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我们知道具体的支付日期由双方商定,法律中没有强制性规定。然后,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工资,这是合法的,并且没有严格的规定在当月或最后一个月,所以只要你的单位按时支付你的工资,它是按照法律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拖延几天是可以接受的,但一再拖延不是一回事。那么,经过长时间的拖延后,这是否算是拖欠工资呢?根据《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工人。

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月工资”是指工资以月工资和月工资的形式支付,因此雇主应在自然月结束后30天内结清工资,超过30天将构成拖欠工资。

当雇主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报告,并要求雇主给予50%-100%的补偿(见第《劳动合同法》 85条);当然,你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干预和调查,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工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因此,双方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劳动者也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并要求工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劳动者超过规定时间的工资。

下列情况不算不合理拖欠工资: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资源无法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

雇主受到生产经营困难和资金周转困难的影响。在征得雇主工会同意后,它可以暂时推迟向工人支付工资。延长时间的最长期限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是不合理的。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知道,如果雇主没有按照商定的日期支付雇员的工资,那将是拖欠工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雇主及时补发工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这不是拖欠工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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