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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工伤致骨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工伤致骨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患病,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骨折伤害,属于工伤范畴,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生活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如果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一般来说无法再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维权。不过,您仍然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维权,例如: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协助处理;2.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要求其判决用人单位赔偿您的经济损失;3.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问题。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寻求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制定更为合理的维权策略。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

  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两大类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的前提,是劳动者认可该裁决,如果劳动者不服该裁决,于15天的法定期限内可提起诉讼,则仲裁裁决并不产生终局效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只赋予了劳动者提出诉讼的权利,用人单位对于此类裁决不服,是不能向法院提出起诉的,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在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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