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有哪些表现?
侵权纠纷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纠纷,对于侵权纠纷来说,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呢,我们要及时的处理,对于侵权纠纷来说,纠纷如果处理的时候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的,更是要按照特殊情况去进行特殊对待。接下来由金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怎么处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怎么处理
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4、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6、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8、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含义
在民法理论上,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理论,可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大基本类型。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例如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故意损伤他人身体等。
三、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以上是金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侵权纠纷发生的时候,要按照相应的一个处理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金律网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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