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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土地承包权归谁?

在中国,土地承包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取得、变更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定程序。那么,在父母过世的情况下,土地承包权应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各种情况:

1. 父母双方均过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将由村集体收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同时,第3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 父亲过世,母亲还在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母亲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她可以继续享有原有的土地承包权。但是,如果母亲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母亲也过世了,那么父亲的土地承包权将由村集体收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同时,第3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 母亲过世,父亲还在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亲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他可以继续享有原有的土地承包权。但是,如果父亲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父亲也过世了,那么母亲的土地承包权将由村集体收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同时,第3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4. 父母双方都有其他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将由他们的其他继承人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同时,第31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后,继承人应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
5. 父母中有一方有其他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中另一方的土地承包权将由他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同时,第31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后,继承人应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在父母过世的情况下,土地承包权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大多数情况下,土地承包权将由村集体收回;在少数情况下,土地承包权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父母过世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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