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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适用两年还是三年如何判断?

  一、诉讼时效3年还是2年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普通诉讼时效已经从2年调整为3年,所以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间是3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有效期应该这样来计算,从当事人已经知道了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收到其他人的侵害时候开始计算,但是,从当事人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如果超过了20年,那么就不能再享有法院的相关保护,如果是有其他特殊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简单理解就是,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限是有前提条件的,则是享有权利的权利人他的权利受到了一定的侵害并且权利人是已经知道了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的应有权利受到了侵害。

  如果权利人自身的权利并没有收到损害,或者他的权利虽然是已经受到了侵害,但是权利人目前并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的,那么就不存在需要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

  同样的,想要被判定为继续履行合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

  1.存在违约行为。只有在对方有发生违约的行为才能够进行判定。

  2.没有违约的一方必须主动提出要求,要求违约的一方继续履行义务,这时当事人必须要提出维护自己权利的请求。

  3.要求违约一方继续履行的合同不能使不能履行的合同,必须是可以履行,履行无障碍的合同,就是说除了不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相关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提起诉讼或仲裁。

  金律网提醒您,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

  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

  4.提起诉讼或仲裁。

  金律网提醒您,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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