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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哪些侵权事件?

  生活中侵权行为包括产品侵权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侵权行为,医疗损害行为,环境污染侵权行为,饲养动物损害行为等,对于当事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要按照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一、生活中侵权行为有哪些

  生活中侵权行为包括:

  1.产品侵权行为,生产者的生产存在缺陷并且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行为;

  2.机动车驾驶人侵权行为,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失误或故意造成行人、另一方机动车损害的行为;

  3.医疗损害行为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导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收到损害的行为;

  4.环境污染侵权行为,是单位或者个人在实施某个行为时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损害的;

  5.饲养动物损害行为;是指自己或他人的损害是由饲养人饲养的动物;

  6.建筑物和物件的致人损害行为,建筑物和物件本来就需要人为的因素才能构成对人的损害,所以其本身不具有危害性。但是因人的疏忽管理导致的损害由管理人或者责任人承担;

  7.法律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有加害行为。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此处所称的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除须具备上述各要件外,还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必要条件。亦即只有在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时,一般侵权行为才能构成。

  三、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吗

  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也指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一旦实施该行为即在客观上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侵权行为,是因违反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事实行为有意思表示行为,但是其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金律网提醒您,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因此其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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