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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是什么?行政处罚的执法对象是谁?

  一、行政处罚的执法对象是谁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给予行政违法相应制裁的相对人,即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

  除个别情况除外,行政被处罚人都是行政违法行为人本人。就交通违章处罚而言,由于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现象极为普遍,如买卖不过户、出借车辆、盗窃车辆等,再加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管理部门“电子眼执法”,电子眼中的违法者未必是车主,所以车辆违章即对车主处罚有失公允。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二、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吗

  金律网提醒您,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会留案底吗

  金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不会留案底。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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