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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一、没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赡养义务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赡养义务包括:

  1.给付赡养费,在经济上供养被赡养人,保障其衣食住行等方面;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在生活中予以照料;

  3.尊敬、关心和陪伴被赡养人,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三、赡养需要起诉所有子女吗

  不是必须起诉所有儿女。

  金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可以只起诉不赡养的儿女,已经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女可以不起诉。

  但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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