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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罪认罚书还能判缓刑吗?

  一、什么情况可以判缓刑

  可以判缓刑的情况如下: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3.犯罪情节较轻;

  4.有悔罪表现;

  5.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6.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满后多久可以出境

  缓刑满后待缓刑结束后可以出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期结束,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所以是可以出国的。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缓刑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如果要出去,首先向监管矫正机构,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司法所提出申请,由司法所上报司法局,司法局审查决定是否同意。

  三、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该怎么处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金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就按判决前犯数罪进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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