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长沙市工伤认定标准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
2.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暴力等意外伤害是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
4.患职业病的;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或在获救后48小时内死亡;
2.在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3.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因战争或工伤致残的,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其旧伤到达用人单位后又复发。
注: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职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劳动者,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喝醉或吸毒
3.自残还是自杀
搬运材料
基本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文本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处理过程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处理时间和地点
处理时间: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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