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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能上诉吗?

  一、对管辖权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在答辩期间提交答辩上诉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如果被告既没有在答辩期内就管辖权提出异议,又没有导致其未能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当理由。则他按传票上所记明的时间参加诉讼,应当认为是以行为默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

  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是本案的当事人,且只能是被告。

  因为,原告不存在提出异议的问题,原告的起诉本身就说明原告认为受诉法院具有管辖权。第三人也不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 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相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2.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提出,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放弃了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以后不得再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把提出管辖辖权异议限制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之间,是为了避免管辖权异议成立而造成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避免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被不适当地中断迟延。

  三、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金律网提醒您,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书写内容包括:

  1.写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说明申请哪些事项,以及申请依据的事实和申请理由。

  3.写明申请的对象、日期,然后进行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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