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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员不需要经济补偿金?

在实际社会中,当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时,就需要通过减负来缓解问题。常见的方式是裁员。在我国法律中,如果公司因经营困难而裁员,应该如何赔偿?让我们来看看一、公司因经营困难裁员如何补偿无忧找律师的相应回答

因经营困难裁员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同意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伤期间可以裁员吗

工伤期间不得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因经营困难裁员时,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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