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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留守人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破产公司的许多其他员工在离开后会留下他们的留守员工,他们会留下来照看公司的财产、防火和防盗等。那么,谁来决定留守员工的工资,留守员工是否属于公司员工?网边肖编辑了“谁来决定留守员工的工资”的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由公司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请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以下规定: 第十二条在工资支付周期内,因非员工原因造成单位停工或停产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留守岗位的职责

1.留守人员的总职责是:“查漏补缺,全面保护公司财产”,做到尽可能全面、细致、恰当。

2.留守人员每个月有四天假期。正常工作时间:天,第二天18:30-8:00

3.留守人员必须每天检查所有场所,检查电气设备的关闭、屏蔽和消除其他安全相关因素,并在正常情况下关闭场所。

4.同时,负责入住期间的访客接待、电话接听、物品接收和应急处理,并进行相关登记或与相关人员联系。

5.早上打开插座,下午关闭插座。

6.如果留守人员因公不能正常留守,请妥善处理相关责任,并在离开前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

7.留守人员在逗留期间必须努力工作,不得违背公司的其他要求。

8.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防盗、防盗和反抢劫。在等待下一次资产处理、检查、库存和运输时。

管理人完成清算工作的重要部分,主要是协助管理人清算破产财产,负责破产企业的担保工作,维护破产财产,协助清算外部债权,确认破产债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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