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药属于什么案件?
一、如何惩罚非法用药的行为人
任何人售卖违禁药品会被判处支付罚金。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用药触犯刑法追诉时效是多长
非法经营药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三、非法用药如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金律网提醒您,非法经营药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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