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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让自己的感情破灭,所以他们会面临离婚的现象。父母离婚后,孩子是最无辜的,但父母也为他们的成长承担了相应的抚养义务。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给孩子交抚养费。让我们在无忧找律师向您介绍一下,离婚夫妇应该如何给孩子抚养费?

如何以及以何种方式给予离婚子女抚养费取决于具体情况。一是根据实际表现能力赋予付方;二是便于实施。可以按月、按季、按年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具体到付方式根据以下情况:

(a)有固定收入但没有多少储蓄的工薪阶层应按月领取工资。付方可以按月自动执行,也可以由法院委托其工作单位协助执行,另一方可以按月领取。

(2)如果付方没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入,或者是农业人口,应该决定是按季度还是按年支付比较合适,这样也可以减少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次数和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压力,对当事人和法院都有利。

(3)如果双方有更多的共同财产或存款,应一次性付清。分割分享财产和存款时,子女抚养费应从承担子女抚养费一方的分割金额中扣除,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法院每年执行子女抚养费的弊端,也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4)商品折扣。它通常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支付或实物折扣一般以18岁为底线,即具体金额为每月或每年的抚养费金额乘以抚养孩子至18岁,合计金额计算。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应该什么时候支付?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育儿费的支付期限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一)无条件支付期限。一般是指从孩子出生到18岁。

(2)有条件的不付款期。一般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父母,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支付托儿费。

(3)附条件的支付期限。一般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还在学校读书;

3、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4)子女年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如果难以按年支付,可以按月或按季支付。

抚养费标准金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孩子实际需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是为了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父母离婚前子女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些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比较好,也报了各种班。父母离婚时,要考虑这些条件,尽量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为了避免父母离婚而给孩子造成过度的心理恐慌。

边肖提醒离婚的父母,离婚时不能无视孩子生活的实际需要,无故提高抚养费,这不适合作为离婚的条件。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还应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支付方的支付能力。如果你有很强的支付能力,你应该承担得更合适;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就抚养子女问题作出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如果支付两个以上孩子的费用,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维修金额。”

在实践中,很多人仍然坚持这个标准。见上文,虽然这一规定没有被撤销,但不再适用。这项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用标准。十五年后,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飞跃。很多家庭月收入几万甚至几十万。显然没有必要以20%至30%的比例支付子女抚养费。所以,我们也要参考孩子的实际需求。

3.儿童居住地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赡养金额时,子女居住的居民的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基于这个标准,很明显,赡养费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合适的。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存在较大争议,且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不稳定,人民法院往往以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作为判断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离婚后如何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方住在一起。如果在母方,有下列情况,你可以和父方:住在一起

(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未治愈的严重疾病,子女不适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但无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与他们一起生活;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方生活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儿童将在父方,生活,这不会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则可以给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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