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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亲戚家孩子的利与弊?收养亲戚家孩子如何上户口?

一、收养亲戚家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收养亲戚家孩子需要的条件和手续: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子女;未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符合收养孩子条件后,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二、收养亲戚家孩子的利与弊

法律分析:被他人领养的孩子,对生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有法定继承亲生父母财产权。被他人领养的孩子如果对生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对养父母也尽了主要抚养义务,那么即是生父母法定继承人,也是养父母法定继承人。如果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没有立遗嘱,这个被别人领养的孩子对养父母和生父母都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收养亲戚的孩子好不好

1、可以收养亲戚的孩子,并且收养亲戚的孩子所受的限制会更少。作为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给亲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亲戚家孩子如何上户口?

抱养亲戚家的孩子上户口的具体方式:当事人准备好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的书面报告、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向被收养人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申领户口本。

收养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箱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改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五、收养亲戚孩子能改姓名吗?

可以改名字。未成年人因收养关系确立要求变更名字的,凭养父母申请报告、《结婚证》(单身公民无须提供)、《户口薄》、《收养证》及学校证明(学龄前不需要提供),就可以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和办理名字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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