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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领养的孩子怎么办?离异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

  一、离异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离异领养孩子需要以下条件和手续:

  1.离异领养孩子需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同时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岁,不存在其他不能收养的情形。

  2.离异领养孩子需的手续如下:

  (1)向收养登记机构递交收养登记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后,收养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后的30日内会对收养人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向收养人发放收养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以登记。

  (2)如果要收养弃婴、弃儿,那么在收养前收养机关会在公告前登记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若60日内无人认领则可认定为弃婴、弃儿。

  (3)若想存在着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不仅需要收养人、被收养人设置是送养人都具备着相应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也要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这样才是正规的办理收养登记。

  二、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多长时间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要十五天,自公证处受理之日起算。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而且要本人亲自办理。

  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三、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金律网提醒您,被收养人的条件有: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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