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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要求?

一、

如何确定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表决结果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一旦决议依法定程序获得通过,各债权人不论是否出席了会议,不论是否参加表决,也不论是否投票赞成,都当然地受到决议的约束。

  如债权人会议未能表决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由人民法院裁定。如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均未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 由人民法院裁定。如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如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关于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或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

债权人会议由什么人员组成

  债权人会议的人员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组成。

  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2)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但已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3)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已行使优先权但未能就担保物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

  (4)已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但无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2)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债权人;

  (3)尚未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债权人会议决议结果

三、

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条件是:

  1.其债权须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

  2.已于法定期间内申报和登记;

  3.经审查,人民法院已确认其债权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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