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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及其设立程序?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及其设立程序?

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如下:

发起设立:

  1. 确定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制定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基本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

  3. 认购股份: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4. 缴纳股款: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股款。

  5. 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发起人应当选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

  6. 申请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发起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的名单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7. 领取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

募集设立:

  1. 确定发起人:同样需要满足《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2. 制定公司章程:参照发起设立的程序。

  3. 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 公开募集股份: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发起人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5. 召开创立大会: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行使职权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等。

  6. 申请设立登记:参照发起设立的程序。

  7. 领取营业执照:同上。

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回答:

  1.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有何要求?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执行职能;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遵循《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发起人确定、公司章程制定、股份认购、股款缴纳、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设立登记等一系列程序。在整个过程中,必须确保合法合规,以便顺利完成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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