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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最少多少人,发起人股份不得少于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最少多少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最少需要两位发起人**。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一规定确保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责任主体,同时也为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此外,对于还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这是因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相对受限,过多的股东可能会导致股权管理复杂化,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风险。

综上所述,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的数量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股东人数的限制也是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需要关注的法律事项。

发起人股份不得少于多少?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必须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公司初始资本的稳定性和发起人对公司的责任感。以下是关于这一点的具体说明:

- **法律要求**: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这是对发起人出资比例的明确要求。
- **保障公司稳定**:通过规定发起人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可以确保公司的初始运营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并且发起人对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关注和投入。
- **责任与义务**:持有较多股份的发起人在公司经营中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对其在公司未来发展中扮演角色的一种期待。
- **例外情况**:虽然法律规定了35%的比例,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需要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份认购比例的规定,确保其投资达到法定的最低比例,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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