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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的法定许可规定?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要求符合什么要素规定

  著作权中的法定许可有以下规定:

  1.法定许可范围一般为非盈利目的而产生的行为;

  2.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

  3.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4.其他规定。

  二、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著作权法定许可

  金律网提醒您,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著作权被侵犯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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