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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侵权行为有哪些归责原则?

  一、追究侵权责任的情形

  追究侵权责任的情形包括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和物件损害责任。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3.医疗损害责任。

  4.环境污染责任。

  5.高度危险责任。

  6.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7.物件损害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

  侵权行为有下列后果:

  1.侵权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要承担行政责任;

  3.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三、侵权责任纠纷管辖权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金律网提醒,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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