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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电动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也越来越发达,为了满足上下班的需要很多小伙伴会选择购买电动车,那么电动车撞汽车逃逸后可追究什么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金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电动车撞人逃逸后可追究什么责任

  电动车撞人逃逸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严重者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汽车撞电动车后电动车司机逃跑了怎么办

  汽车撞电动车后电动车司机逃跑了的,可以先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一般电动车逃跑的,由电动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责任。

  三、机动车撞了电动车全责应如何赔偿

  机动车撞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依据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以上就是金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电动车撞汽车逃逸后可追究什么责任的相关内容。需要看造成的事故严重情况来追究责任,轻微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严重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金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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