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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精神赔偿怎么算?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般涉及到赔偿问题的时候,一般都是一个不愿给那么多,一个觉得给少了,最终不得不诉讼来解决矛盾。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是什么?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是怎样规定的?民事诉讼精神赔偿有哪些内容?下面金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民事诉讼精神赔偿

  2010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更早的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也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是因为精神损害本身的抽象性,如何确定具体赔偿额,法院一直多从严掌握,涉及到的因素有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此,有的省级法院对此以指导意见的形式给予具体裁量标准。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三、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1、一般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3、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在确定其范围时,应维护人身权利和人格权这两个方面出发,而我国立法也是依照以上两方面对其加以确定。

  4、而财产损失赔偿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根据以上金律网小编整理的民事诉讼精神赔偿内容可知,如果因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受理,但是即使法院判决被告应当给精神损失费,数额可能没有原告想象中的高。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可以上金律网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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