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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能否获得死亡赔偿金?

  一、代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是什么意思

  代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意思是:

  1.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3.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二、代位继承房产有没有时间要求

  代位继承房产有时间要求,时间要求是三年。金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孙子代位继承有赡养的义务吗

  孙子代位继承不一定有赡养的义务,代位继承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条件下,并且孙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的条件下,代位继承人才必须承担赡养的义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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