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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换个别的说法吗?

 一、遗嘱可不可以更改

  遗嘱可以更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哪些遗产可以写在遗嘱里

  以下财产可以写在遗嘱里: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三、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是指遗嘱内容必须与遗嘱人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指定他人承受其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因此,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无效。金律网提醒您,如果丈夫以遗嘱处分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就侵犯了妻子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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