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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分公司注册流程

  一、注册分公司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分公司的详细流程是: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注册分公司的一些准备工作

  金律网提醒您,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实际上分公司签的合同如果出了问题,那么总公司在很多情况下都可能会被连累,所以总公司本身也要注意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但我们知道该公司是属于某个公司的分公司的话,签合同的时候某些细节上的问题还要注意审查的,不要受到总公司的影响。
 

  三、分公司的法律责任谁来承担

  1.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公司作出设立分公司的决议后,应在作出决定的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分公司核准登记后,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同于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只是标志着国家允许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只能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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