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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产保全分为哪几种?分配的方式包括什么?

  一、法院财产保全分配的方式包括什么?

  法院财产保全分配的方式包括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的,根据规定,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先后顺序受偿。

  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三、财产保全起诉状怎么写?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金律网提醒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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