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如何提出参与分配申请?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1.执行债务人必须是公民或其他组织。
2.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3.数个债权人均已取得执行根据或已经起诉。
4.债权人的债权须均为金钱债权或者已经转换为金钱请求的债权。
5.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6.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至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前申请参与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二、债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债权人拥有以下权利:
1.实现债权;
2.转让债权;
3.放弃债权;
4.主张违约赔偿。
此外,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律还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怎样认定债权人
债权人的认定: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金律网提醒您,主要是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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