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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和抛物的法律责任?

  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相信大家在生活中都有听过,很多人认为高空抛物就是高空坠物,但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那么您知道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的区别?金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高空坠物与高空抛物的区别

  (一)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抛物和坠物区分的意义是,考虑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轻重等。

  (二)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抛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因此,责任的大小和数额的大小均有较大差异。

  (三)“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区别的关键在于致人损害之物是否是在人力直接作用下发生了致人损害的后果。

  如果人力作用是致人损害的根本原因,那么由此引起的责任当然应属于行为责任属于高空抛物;如果物件是在没有人力直接作用的情况下致人损害,通常是由于致害物件的所有人或占有人的管理疏忽,这种情况就属于物的责任属于高空坠物。

  高空坠物对于一个小区来说是特别要注意防范的,因为高空坠物的危害性特别的大,如果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致人死亡,如果发生高空坠物,对于受害者一定要先认定是谁的责任,然后,再来协同赔偿的事情,如果协商不下来,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二、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然而,面对高空坠物这种侵权行为,在很多时候,并不好明确责任人。对此,《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三、行为人故意在高空抛物的会构成犯罪吗

  行为人故意在高空抛物的会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的是,行为人故意在高空抛物的会构成犯罪。以上就是金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金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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