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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一、放弃继承采用的方式是怎样的

  1.书面方式

  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

  (1)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

  (2)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放弃继承注意事项有这些: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必须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不得以某种条件为前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部分由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不公证有效吗

  金律网提醒您,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一定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的,放弃声明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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