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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继承?

虽然有些地方的房地产价格在下降,但一套二手房要花几十万。房地产不仅是老年人的基础,也是一些老年人的巨额财产。

因此,再婚老人的财产不仅受到老人子女的关注,也受到再婚老人再婚当事人的关注。房子怎么处理让一些再婚的老人很担心。

说要把房子留给对方。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立遗嘱了。

[案例]

老吴,是一名退休工人,一生没有和妻子生孩子,收养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女远嫁外省,很少联系。妻子去世后不久,和他一起生活的养子,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离开了。他的儿媳妇再婚了,老吴成了一个孤独的老人。

遭受接连失去两个亲人的打击,老吴精神崩溃,身体不好。这时,比他小十岁的居民委员会委员周,阿姨经常来老吴家照顾生病的老吴,帮他打扫卫生,整理被褥。很长一段时间,老吴都离不开老周知道老周也是单身,妻子去世后,孩子都不在家,老吴先是暗示,后又主动。周阿姨认为老吴人可以,条件也还可以,所以基本上回应了老吴的要求。我怕一旦我死了,远道而来的继女会回来争遗产。老吴和老周说,他想在婚后立一份遗嘱。居委会主任小郝,将作为遗嘱执行人,离开他居住的80平方米的大楼,前往老周

这时,传来了一个消息,某个地方的一个孩子为了尽快继承遗产杀死了老人。看完这个消息,老吴心里有些疑虑,他的遗嘱从来没有签过。在这一点上,老周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两个人不能只为了房子而生活。

[分析]

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亲自处分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并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赠协议是受扶养公民与被扶养人之间的协议,即被扶养人承担扶养被扶养人出生、赡养和安葬的义务,被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被扶养人。未婚、未婚、未登记结婚、未形成夫妻关系,老吴和周阿姨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003010在第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公民可以与家属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赡养人承担抚养和安葬公民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没有立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立了遗嘱、遗嘱或者遗赠的继承人,不怕损害被继承人的权益。003010在第七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杀害其他继承人以争夺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毁灭遗嘱,情节严重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因此,你不必太担心。如果你要写遗嘱,你应该站着。法律永远保护你。

说要把房子给对方。

但是我来不及签礼物协议。

[案例]

老刘是一名退休干部。他妻子走后,她找了一个比他小30岁的保姆小柳,小柳住在家里照顾他的生活,洗衣服,做饭,和他聊天,和他一起散步。他们相处得很好,去登记结婚了。

为了维持他们的感情,老刘多次表示,他会给小柳自己的一栋100多平方米的三室一厅的楼房作为回报。老刘的孩子们都在其他地方工作,他们都在那里工作。他们说,只要小柳对他父亲好,他们就不会干涉他父亲处置他的财产。

然而,老刘不敢与小柳,签署礼物协议,担心一旦房子到手,小柳会改变主意,不再像以前那样关心自己。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例子。住在旧楼的老胡,找到了和老胡同居不到半年的女友,然后卷走了老胡,所有的几十万积蓄,下落不明。老刘说了很多次,但他没有采取行动,所以小柳有了意见。他觉得老刘只是在说而不是在做。

[分析]

赠与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本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礼物通常是通过法律程序完成的。那么,如果财产是赠与的,一定要转让吗,转让了可以撤销吗?

103010在第186条、第192条、第193条、第194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礼物可以附带义务。附赠与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可见,上述法律规定规定了赠与后的所有可能情形。法律有预判。想给就给你。你可以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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